冤案信访无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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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请求依法调查并纠正金牛分局黄某涉嫌强奸罪冤错案的陈情书

发布时间:2025-09-23 浏览:41次

尊敬的法官

您好!

我是嫌疑人黄某的妻子,怀着对法律至高无上的敬畏和对司法公正的深切期盼,冒昧致信于您,恳请您能耐心听完一个受冤家属的心声。

2024年9月6日晚发生的事情,像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,彻底击碎了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。我的丈夫黄某因涉嫌强奸罪被羁押至今,从9月7日失联,到9月8日的禁闭通知,再到9月14日拘留通知,9月26日的逮捕通知,每一份文书都像一把刀,割在我和家人的心上。可我始终坚信,我的丈夫是被冤枉的。黄某是个什么样的人,我比谁都清楚。

我们从1997年相识至今近30年,相恋20年,结婚13年,他一直是我和家人、朋友们眼中的好丈夫、好父亲(包括陈某,相聚时曾多次在我面前提及)。成为警察是他毕生的梦想,从业14年,他兢兢业业,5次个人三等功、16次个人嘉奖是他的勋章,也是同事和组织对他的认可。这样一个将“正义”刻进骨子里的人,怎么可能做出强奸这种事?

我的丈夫与陈某并非普通同事,他们同为金牛分局民警,两家私交已有十余年。我还知道陈某曾单独与他相约看演唱会、聚餐、互赠礼品,事发前我们双方家庭还频繁相聚;就在事发前几日,陈某的丈夫潘汛华还因他们夫妻矛盾多次找我丈夫喝酒倾诉,要我丈夫帮他们劝和一下,可见两人关系密切,毫无冲突动机。这样的关系基础,怎么会突然发生“强奸”?

再看事件经过,处处透着不合常理。在我丈夫被羁押的这段时间,金牛分局多位领导、民警接待过我很多次,也给我打过很多电话,使我了解到案件的相关情况:事发于周五凌晨1点左右,地点就在陈某部门聚餐的金牛华美达酒店,两人都是已婚警察,半夜三更的,陈某主动要求避开她同事单独和我丈夫相约,后自愿跟我丈夫一起进入酒店大床房间的。

事发全程也没有任何暴力胁迫的证据,双方身体无伤痕,意识又都清醒,陈某也未呼喊求救,连她自己都说没有任何暴力和言语威胁。

更关键的是,她进入房间时就已预见可能要发生什么,却在我丈夫下楼去买东西的20分钟里都没有离开,听说后续聊天时她不仅用暧昧话题挑逗我的丈夫,甚至在我丈夫都脱了衣服赤裸上身的情况下还主动抱他

两人在发生关系期间,她两次去门口的厕所都没有选择离开——这些细节,双方的口供都能佐证。在发生关系前,陈某还去卫生间冲洗下身,而她事后的行为更显异常:离开时不仅表情轻松、衣着整洁,头发还精心盘整着,听说还在电梯里照镜子、刷手机

如果她真是被强奸的,肯定是惊慌失措或者愤怒异常啊,作为一个十多年的警察,出房间第一件事肯定是报警啊,怎会如此淡定且有心情用手机慢慢打滴滴车回家。

正常逻辑推断,多半是她照镜子的时候看到颈部有吻痕,又是半夜回家,回家后没办法跟她丈夫解释,于是说是被强奸的,然后两人才到派出所报警;搞笑的是,她都报警说我丈夫强奸她了,第二天当我丈夫给她打电话时,她还能心平气和的接听我丈夫的电话,并未告知她已报警,甚至两人还闲聊了几句

周一,她就正常到分局去上班,周二在分局碰到我问及情况时,她还邀约我共进午餐,平静的在我面前编造当晚的事发过程(后证实与事实不符)。这些种种表现,哪里像是一个遭遇“强奸”的受害者?

作为一个14年的警察家属,我不知道金牛分局的警察怎么了?他平时的同事、战友们怎么了?他们接待我时,口口声称我是他们战友的家属,却为什么要如此欺瞒于我?又为什么要如此针对他?法律和正义去哪儿了?

我从不否认,黄某作为丈夫和警察,在这件事上他犯了非常大的错,不仅辜负了妻子、朋友的情谊,更是违反了生活作风纪律,给单位和警察抹黑,他理应受到惩罚。

可他是“犯错,不是犯罪”啊。

明明是两个人的作风问题,就因要掩盖集体违纪行为,却要他独自背负“强奸”的罪名,这对他、对孩子、对我们全家,甚至对整个警察行业,都太沉重、太不公平了。

如今,我们全家都被拖入了深渊。我们来自雅安名山农村,在成都无亲无故,双方父母都是70岁高龄的农民,本就体弱多病,黄某的父母更是因此事一病不起。一年来,我一个人带着6岁的孩子,既要不断安慰4位老人,又要应对断供的房贷车贷,卖车卖房,去打工赚钱,补贴家用,生活本已非常举步维艰。

为了给他伸冤,我更是耗费了所有时间、精力四处收集证据,我不停的向各级公安机关、检察院、政法委、信访局及中央巡视组控告申诉,恳请监督纠正,却依然申诉无门。那种无助和绝望,真的快要把我压垮了,面对生活中各种琐碎的事情,我的心理早已处于崩溃的边缘。

但我始终敬畏法律,相信正义不会缺席。

尊敬的法官,我知您案牍劳形,但恳请您用胸前的法徽照亮这蒙尘的真相,哪怕只是多一分关注、多一次核查,对我们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来说,都是活下去的希望。

这不仅是救一个无辜的家庭,更是守护千万百姓对法治的信仰!

 

此致

叩首以盼!